解除与“上海国盾”合作通知 |
时间:6/2/2012 1:43:13 PM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3629 |
关于解除与上海国盾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的通知
国盾警界管理中心文件
国警通字(2012)第012号
关于解除与上海国盾安防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的通知
为加强对所属单位及合作加盟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警通字(2012)第011号”《通知》中的规定,现特决定如下事项: 一、鉴于上海国盾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能依约履责,特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彻底解除与该公司的合作加盟关系,今后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丁泽友等人所有经营事务与行政事务均与国盾警界中心无任何关联。 二、依据原协议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违约且未达成协商共识的属合作自动终止,国盾警界中心限该单位立即变更撤销现使用的“国盾”企业名称字号。 三、国盾警界管理中心保留在上海报刊刊登解除合作声明的权利,并有权在需要时,向该公司注册地及办公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书面申明上述解除关系的情况。 四、以上决定自本《通知》网上公布之日生效。
特此通知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